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家科学技术奖励条例》《国家科学技术奖提名办法》等有关规定,按照《国家科学技术奖励工作办公室关于2023年度国家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的通知》相关要求,中国公路学会作为近3次参与国家科技奖提名工作的学会,具有提名2023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和科学技术进步奖的资格。为做好2023年国家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现向各单位征集项目,并就征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项目总体要求
征集项目工作按照《国家科学技术奖励条例》《国家科学技术奖提名办法》的规定办理。征集项目为提名国家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和科学技术进步奖的候选项目,须为公路交通运输领域的项目。各单位应坚持优中选优的原则,申报本部门、本领域的优秀项目。
二、征集项目基本条件
征集的项目必须满足以下条件:
1.征集的候选项目须为公路交通运输领域的项目成果,特别是公路交通运输行业中服务国家战略需求、作出创造性贡献的重大成果,尤其是从0到1的重大科学发现和基础理论创新、事关发展全局和国家安全的关键核心技术突破、抢占科技和产业发展制高点的战略性、前沿性成果。
2.已获得中国公路学会科学技术奖一等奖以上项目或省部级科学技术奖一等奖及以上项目均可申报。
3.提名国家自然科学奖项目提供的代表性论文(专著)应当公开发表满3年(2020年12月31日前),国家技术发明奖和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项目应当完成整体技术应用满3年(2020年12月31日前)。
4.同一候选人或同一科学技术内容不得被重复提名国家自然科学奖、国家技术发明奖和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
5.如在提名材料中列入国家或省部级计划、基金支持的项目,项目须完成整体验收。
三、征集项目相关要求
1.各单位须对申报项目相关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并对完成人、完成单位情况认真审核,在确保项目无异议、无重复申报的前提下报送学会。
2.各单位须严格把握项目申报国家奖的奖种和等级,客观申报,可申报一等奖、一等奖或二等奖、二等奖,申报一等奖的可以加选特等奖。
3.各单位须于12月21日前将征集项目申请表(附件2)盖章后的扫描件及word文件发送至指定邮箱。同时,各单位可同步准备各奖项提名书的填写(具体填写内容请参照附件3)。
四、征集项目遴选方式
1.我学会将根据征集项目的类型及数量,建立专家遴选机制,根据项目成熟情况筛选出提名资格的项目。
2.为提高征集项目的获奖成功率,我学会将根据多年的科技奖评审及组织提名国家奖的经验,对获得提名资格的项目进行全方位的报奖咨询服务。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彭鹏010-64288723,13811395897
负责人:李华010-64288712,18611520033
通讯邮箱:chts-c@qq.com
通讯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华路17号院1号楼309
中国公路学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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