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2018年度国家科学技术奖励工作会》和《关于深化科技奖励制度改革的方案》(国办函﹝2017﹞55号)的精神,2018年度国
家科学技术奖首次实行提名制。按照《国家科学技术奖提名制实施办法(试行)》、《国家科学技术奖励工作办公室关于2018年度
国家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的通知》(国科奖字〔2017〕44号)(附件1)等有关规定,中国公路学会作为社会科技奖励的设奖机构,
具有直接向国家奖励办提名国家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和科学技术进步奖的资格。为做好2018年国家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现向
各单位征集项目,并就征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项目总体要求
征集项目工作按照《国家科学技术奖励条例》及其实施细则、《国家科学技术奖提名制实施办法(试行)》的规定办理。征集项目为提名国家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和科学技术进步奖的候选项目。原则上征集数量不限,但须为公路交通运输领域的项目。各单位坚持优中选优的原则,申报本部门、本领域的优秀项目。
二、征集项目基本条件
征集的项目必须满足以下条件:
1. 征集的候选项目须为公路交通运输领域的项目成果。
2.已获得中国公路学会科学技术奖一等奖以上项目,获得行业其他学(协)会或省部级科学技术奖一等奖及以上项目均可申报。
3. 申报国家自然科学奖项目提供的代表性论文论著应当于2015年1月1日前公开发表;技术发明奖和科学技术进步奖项目应当于2015年1月1日前完成整体技术应用。
4.同一人同一年度只能作为一个提名项目的完成人。
5.2016年、2017年国家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和科学技术进步奖获奖项目的完成人,不能作为2018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和科学技术进步奖提名项目完成人。
6.列入国家或省部级计划、基金支持的项目,应当在项目整体验收通过后申报。
三、征集项目相关要求
1. 各单位须对申报项目相关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并对完成人、完成单位情况认真审核,在确保项目无异议、无重复申报的前提下报送学会。
2. 各单位须严格把握项目申报国家奖的奖种和等级,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科技奖励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国办函〔2017〕55 号)要求,评审落选项目不再降档。
3. 各单位须于11 月30日前将征集项目申请表(附件2)电子文件发送至指定邮箱。同时,各单位应同步抓紧填写各奖项提名书(附件3)。
四、征集项目遴选方式
1. 我学会将根据征集项目的类型及数量,建立专家遴选机制,根据项目成熟情况筛选出提名资格的项目。
2.为提高征集项目的获奖成功率,我学会将根据多年的科技奖评审及组织推荐国家奖的经验,对获得提名资格的项目进行全方位的
报奖咨询服务。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大鹏 李华
联系方式:010-64958372
通讯邮箱:chts-e@
通讯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惠新里甲240号,通联大厦1203
附件:1.《国家科学技术奖励工作办公室关于2018年度国家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的通知》
2.征集项目信息表
3.国家科学奖提名书
中国公路学会科技评价中心
2017年1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