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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第三期全国高速公路企业法务与运营管理法律问题研究班”的通知

时间:2023/03/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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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探索推进高速公路企业合规与法治体系建设,开展针对高速公路运营管理法律问题的交流与探讨,促进高速公路法务和运营管理能力和水平不断提升,我会定于4月中旬在福建省厦门市举办“第三期全国高速公路法务与运营管理法律问题研究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地点

时间:2023年4月18至21日(18日报到)

地点:厦门君泰酒店(思明区文兴西路1459号)

二、培训内容

1. 地方国企法治建设的政策及要求;

2. 依法依规审查嵌入高速公路重大经营管理事项全领域管理;

3. 标准化法治建设评价体系探索;

4. 企业合规体系建设的实践探索与管理经验分享;

5. 事故调查中公路运营安全责任与法律风险解析;

6. 高速公路运营法律风险防控;

7. 高速公路企业法务机制建设研究;

8. 典型高速公路企业法律重难点问题分析与应对;

9. 高速公路收费与稽核业务相关法律问题解析。

培训方式:专家教学、案例分析及现场考察。

三、培训对象

1.各省区市交投、交控、高速公路集团及下属高速运营企业负责人、总法律顾问、分管法务工作、分管运营工作的相关领导;

2.各省区市交投、交控、高速公路集团及下属高速运营企业法务部门负责人、运营管理部门负责人、法务工作者及相关工作人员;

3.高校与研究机构的相关人员;

4.从事高速公路法律业务的律所和企业代表。

四、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中国公路学会

协办单位:福建省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

承办单位:中国公路学会教育培训中心

中国公路学会法律工作委员会

五、参加方式及费用

1.请于2023年4月14日前以邮件形式将回执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zhh@chts.cn;

2.本次研究班收取培训费2200元/人,交通、住宿和用餐的费用自理;

3.中国公路学会法律工作委员会委员和持有中国公路学会有效个人会员证件的代表,培训费2000元/人;

4.培训费可在现场缴纳,也可提前汇款至中国公路学会。培训费发票由中国公路学会统一开具,发票将于研究班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快递寄出。

 名:中国公路学会法律工作委员会

 号:9558850200000846597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北三环支行

六、其他事项

1.本次研究班不安排接送站;

2.全程参加培训,经考核合格者,颁发结业证书;

3.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话:010-64288733

 箱:zhh@chts.cn

联系人:翟晗晗 18612389522

  13466527083

   13910728508    

 址:北京市朝阳区安华路17号院1号楼

 


附件

 关于举办“第三期全国高速公路企业法务与运营管理法律问题研究班”的通知.pdf

附件-报名回执.docx


中国公路学会秘书处

2023年3月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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