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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中国公路学会“2023年度交通与旅游融合示范项目”展示交流活动的通知

时间:2023/08/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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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推进实施《交通强国建设纲要》《“十四五”现代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发展规划》《“十四五”旅游业发展规划》,切实推动交通和旅游深度融合高质量发展,更好地满足人民美好出行需求,助力加快建设交通强国,我会在开展“2022年度全国交旅融合创新项目”推选活动的基础上,继续开展“2023年度交通与旅游融合示范项目”展示交流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目的

活动旨在促进行业交流,为地方、行业和产业提供可复制、可推广、可借鉴的好经验、好模式、好做法,以提升交旅融合发展水平,提升旅游交通服务品质。

二、申报范围

本活动将开展中国公路学会“2023年度交通与旅游融合示范项目”推选工作。

申报项目为已投入运营的交旅融合类项目,重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类型。

(一)旅游公路(旅游风景道)类:干线旅游公路(高速公路、普通国省干线);乡村旅游公路(推动乡村旅游、特色产业发展的农村公路)。

(二)公路旅游产品类:桥梁+旅游融合项目,精品旅游线路,交旅融合文创产品,依托交通服务设施建设的自驾车房车营地、驿站和露营地等。

(三)旅游特色(主题)服务区类:旅游特色服务区(拓展旅游服务功能及场景,为顾客提供景观景点、山水生态、露营补给、休闲娱乐、室内外运动等特色旅游项目,满足顾客旅游需求,基本成为旅游出行目的地的服务区);旅游主题服务区(依托与旅游相关的地域、历史、民族等旅游文化要素,通过创意加工等形成展示某种文化独特魅力的主题思想,并将主题思想与环境、建筑、业态、服务相融合,打造成为有文化内涵、有旅游特色、有市场需求的服务区)。

(四)交旅融合智慧化类:为社会公众提供交通出行、旅游等综合信息服务的数据平台,旅游公路智慧化、智慧旅游客运服务等。

(五)慢行旅游交通类:公路绿道、城市绿道等。

(六)特色专项类:文博馆、科普馆等。

(七)其他:除以上几类外,其他交旅融合项目。

三、申报条件

申报项目要展现其代表性、创新性、实效性以及综合价值等,应具有以下一项或多项元素。

(一)推动交通与旅游等相关产业融合:与游憩产业、商业、酒店业、建筑产业、生产制造业(土特产品加工、旅游工艺品加工、旅游衍生品加工等)、营销业(展览、节庆等)、教育培训产业、体育产业、物流产业、现代农业等产业相融合。

具有该创新元素的项目应推动以上一个或多个产业发展。

(二)推动特色旅游开发:依托沿途具有地方代表性的文化旅游资源,包括自然、生态、历史、人文、红色文化或其他地方特色旅游资源,打造成具有旅游特色或旅游主题的交旅融合项目。

(三)提供智能出行服务:创新交通旅游大数据应用,建设电子信息牌、网站等信息平台,丰富旅游交通信息、沿途景区门票、住宿预约登记等服务,以先进、智能技术手段提升出行体验和旅游服务品质。

(四)其他:除以上几类外,具有其他元素的项目。

四、申报方式

申报方式为推荐申报和自行申报(申报单位可选择其中一种申报方式进行申报)。

推荐申报:由各省公路学会等单位推荐申报。

自行申报:由各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文化和旅游主管部门、交通投资(控股)集团或高速集团,各项目规划设计、投资建设和运营管理等相关单位直接申报。

多个单位联合申报的项目,申报单位总数量最多不超过5个。

五、管理组织

(一)成立“2023年度交通与旅游融合示范项目”展示交流活动工作办公室(以下简称“活动办公室”)。活动办公室设在中国公路学会旅游交通工作委员会,负责制定展示交流活动管理办法、组织活动和监督管理等相关工作。

(二)成立“2023年度交通与旅游融合示范项目”专家委员会(以下简称“专家委员会”),负责示范项目推选等相关工作。

六、活动安排

(一)申报。申报截止日期为2023年10月31日。各单位根据申报范围和申报条件填写“2023年度交通与旅游融合示范项目”申报材料(见附件2),经单位审核盖章确认后报至活动办公室。活动办公室对申报材料进行形式审查。

每个单位申报的“2023年度交通与旅游融合示范项目”数量不限,每个项目需要单独填写申报材料。

(二)推选。专家委员会根据《中国公路学会“交通与旅游融合示范项目”展示交流活动管理办法》(见附件1)和突出“代表性、创新性、实效性以及综合价值”等评价原则进行推选,提出“2023年度交通与旅游融合示范项目”名单。

(三)公示。“2023年度交通与旅游融合示范项目”名单在中国公路学会官网、中国公路学会旅游交通工作委员会微信公众平台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报中国公路学会审批后公布。

(四)展示交流。“2023年度交通与旅游融合示范项目”将在中国公路学会相关媒体及中国公路学会旅游交通工作委员会举办的相关学术会议上进行展示交流。

七、材料提交

提交材料分为电子版和纸质版。

(一)电子版材料要求:

1.申报材料:申报表word版,加盖公章的申报材料电子扫描件,其他证明材料、图片和视频等内容,图片采用JPG格式,单张图片不小于1M。

2.项目介绍PPT:简明扼要介绍项目概况、元素等内容(5页PPT以内)。

电子申报材料发送至邮箱Ljwh@chts.cn(邮件主题注明“2023年度交通与旅游融合示范项目+单位名称”报送材料)。

(二)纸质版材料要求:

加盖公章的纸质申报材料、其他证明材料等装订成册,一式一份,图片和视频可拷至U盘,请快递至中国公路学会(封面请注明“2023年度交通与旅游融合示范项目”报送材料)。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华路17号院1号楼

收件人:杨老师

电话:13718601036

八、其他

1.示范项目推选工作不收取费用

2.活动办公室设在中国公路学会旅游交通工作委员会。

联系人:张老师13466324891

徐老师13311218158

杨老师13718601036

微信公众号:中国公路学会旅游交通工作委员会

 

附件:1.《中国公路学会“交通与旅游融合示范项目”展示交流活动管理办法》

2.“2023年度交通与旅游融合示范项目”申报材料

关于开展中国公路学会“2023年度交通与旅游融合示范项目”展示交流活动的通知.pdf

附件1:中国公路学会“交通与旅游融合示范项目”展示交流活动管理办法.pdf

附件2:“2023年度交通与旅游融合示范项目”申报材料.docx



 

中国公路学会旅游交通工作委员会

(中国公路学会秘书处代章)

2023年8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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