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及专家:
根据中国公路学会标准制修订计划,由河北交规院瑞志交通技术咨询有限公司主编的中国公路学会标准《路用塑化反应式改性沥青》已形成征求意见稿(附件1)。按照《中国公路学会标准管理办法(试行)》及《中国公路学会标准制修订管理导则(试行)》要求,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请各单位和个人积极响应,自愿反馈。
《意见反馈表》(附件2)需于2025年9月19日前反馈至联系人,逾期未复函,将按照无异议处理。对于提出意见质量高的单位代表及个人,将邀请其作为专家参加送审稿评审会议。
编制过程及简介:《路用塑化反应式改性沥青》于2023年1月立项,3月通过大纲评审。本指南主要对路用塑化反应式改性沥青的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运输及储存等进行了规定。适用于以羟基环烷烃类聚合物为改性剂且发生塑化反应的改性沥青的生产、检验和使用。
联系人:王旭东
电 话:18330219680
地 址:(石家庄市桥西区振岗路120号)
(河北交规院瑞志交通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附件2 《路用塑化反应式改性沥青》(征求意见稿)意见反馈表.doc
中国公路学会
2025年08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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