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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公路学会关于征求《公路货运车辆超限超载监测系统数据质量评价指南》(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

时间:2024/06/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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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及专家:

根据中国公路学会标准制修订计划,由交通运输部公路科学研究院和中国公路学会法律工作委员会共同主编的中国公路学会标准《公路货运车辆超限超载监测系统数据质量评价指南》已形成征求意见稿(附件1)。按照《中国公路学会标准管理办法(试行)》及《中国公路学会标准制修订管理导则(试行)》要求,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请各单位和个人积极响应,自愿反馈。

《意见反馈表》(附件2)需于2024年7月24日前反馈至联系人,逾期未复函,将按照无异议处理。对于提出意见质量高的单位代表及个人,将邀请其作为专家参加送审稿评审会议

编制过程及简介:《公路货运车辆超限超载监测系统数据质量评价指南》于2023年12月立项,2024年3月通过大纲评审。本指南主要规定了公路货运车辆超限超载监测系统数据相关的采集、分析和评价方法。适用于公路货运车辆超限超载监测系统全生命周期的数据评价,包括验收、使用中检查及评价。

 

 

联系人:高恩

 话:010-64288733

 箱:ge@chts.cn

 址:北京市朝阳区安华路17号院1号楼中国公路学会法律工作委员会


附件1《公路货运车辆超限超载监测系统数据质量评价指南》(征求意见稿).pdf
         附件2 《公路货运车辆超限超载监测系统数据质量评价指南》(征求意见稿)意见反馈表.doc

 

                                  中国公路学会

                                2024年6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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