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日,重庆交通执法总队高速公路第四支队五大队执法人员在G50沪渝高速上行方向1502KM冷水服务区开展营运客车专项行动。当日13时许,两辆豫籍大件运输车驶入服务区,执法人员依法对两车进行检查,发现均办理有《超限运输车辆通行证》,车货总体外廓尺寸与通行证审批相符,但其许可的通行路线为“5515张南高速-鄂渝界-5515张南高速-黔恩枢纽-G65包茂高速-双河口互通-G69银百高速-龙桥枢纽-G5021石渝高速-李渡收费站”,实际通行路线为“利川-冷水”,其实际通行路线与《超限运输车辆通行证》许可的通行路线不符。
执法人员依法分别对两车违法行为给予罚款人民币3000元的行政处罚,并责令整改,待重新办理《超限运输车辆通行证》后,按许可事项通行高速公路。
重庆交通执法总队提醒:需要运输大件物品的,要提前向相关部门如实申请《超限运输车辆通行证》,并严格按照通行证许可事项通行高速公路。一旦抱有侥幸心理,随意更改路线走捷径,不仅可能对公路桥梁造成损坏,还极易影响通行秩序,引发交通事故,危及生命财产安全,重庆交通执法总队将严查此类违法行为。
来源:重庆交通执法总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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