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经中国公路学会研究,拟设立中国公路学会路空一体交通分会。为推进路空一体交通分会的筹备工作,现就推荐第一届理事会理事人选的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条件
1.坚持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热爱祖国,遵纪守法,作风廉洁,有良好的道德品质、群众基础和公众形象。
2.在公路和低空相关领域内取得一定成就,具有较高的学术造诣和知名度,具有较高造诣的和影响力的专家、学者与管理者。
3.热心和关心理事会工作,积极参加理事会组织的活动。
4.年龄原则上不超过 60 周岁。
5.推荐单位应为中国公路学会单位会员,理事人选应为中国公路学会个人会员。若推荐单位非中国公路学会单位会员、推荐理事人选非中国公路学会个人会员,须分别注册为理事单位和个人会员。若推荐单位为中国公路学会总会或其他分支机构的理事(委员)单位,不用重新注册。
6.理事人选由单位推荐,经所在单位人事部门签字确认后方为有效。
7.根据《中国科学技术协会全国学会组织通则》要求,理事单位要履行缴纳会费义务,不缴纳会费者,不能成为理事单位。若理事单位已是中国公路学会总会或其他分支机构的理事(委员)单位,不用重复缴纳会费。
二、推荐范围
1.交通投资企业从事低空相关工作的管理者和专家;
2.交通规划设计等研究机构从事低空相关工作的管理者和专家;
3.交通、民航等院校从事低空相关领域研究的管理者和知名学者;
4.低空领域基础设施、装备、软件平台、数据、金融等相关企业的管理者和高级技术人员。
5.其他相关方面的专家和管理者。
三、推荐渠道和名额
1.各省级公路学会推荐本省份区域内的理事人选。为保证理事人选分布的广泛性,同一个单位的理事人选限1名。
2.相关单位推荐本单位的理事人选限1名。
四、推荐程序
1.申报:推荐单位填写《中国公路学会路空一体交通分会(筹)第一届理事会理事人选推荐表》(见附件),不用加盖公章,9月27日前将 word 版文件发送至邮箱(368642681@qq.com)。
2.遴选:从推荐的理事人选中遴选中国公路学会路空一体交通会(筹)第一届理事会理事候选人。10月12日前短信或电话通知遴选结果。
3.网上填报:接到遴选结果通知后,理事候选人登录 中国公路学会单位会员中心进行网上填报,填写《中国公路学会路空一体交通分会(筹)理事候选人推荐表》。
4.报送材料:《中国公路学会路空一体交通分会(筹)理事候选人推荐表》审核通过后,下载并签字加盖公章,一式一 份,于10月25日前邮寄至中国公路学会路空一体交通分会(筹)。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北土城东路11号北京书院二层
收件人:刘涵
电话:13401026426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及电话:
刘 涵 13401026426(微信同号)
王楠楠 13810891430
邮箱:368642681@qq.com
附件1:关于开展中国公路学会路空一体交通分会筹备工作的函
附件2:中国公路学会路空一体交通分会(筹)第一届理事会理事人选推荐表
中国公路学会路空一体交通分会(筹)
(中国公路学会秘书处代)
2025年9月5日
【通知】关于推荐中国公路学会路空一体交通分会(筹)第一届理事会理事人选的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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