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全面提升高速公路服务区运营管理水平,实现“规范化、科学化、现代化和一体化”建设目标,激发服务区品牌建设新动能,提升服务区服务能力和品牌价值,促进行业高质量、可持续发展。我会决定组织开展第七届(2026)“高速公路服务区管理公司综合实力评价”和“服务区品牌影响力评价”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活动设置
(一)评价类别。活动将对第七届(2026)高速公路服务区管理公司进行综合实力评价,对服务区品牌进行影响力评价。其中,服务区品牌为高速公路运营管理单位创建或依托服务区创建的“服务品牌、零售品牌(含便利店、新零售)、餐饮品牌(含小吃、饮品)、能源与新能源品牌”和符合相关要求的引进品牌五大类(服务品牌是高速公路企业或服务区管理公司创建的,在服务过程中通过标准化、专业化和个性化的服务行为,彰显服务特色、传递服务文化的一种品牌形式)。
(二)评价形式。针对第七届(2026)“高速公路服务区管理公司”及“服务区品牌”申报材料,评价专家组将采用材料审核、现场核查和专家评议相结合的方式,开展系统、客观、专业的综合评估,并提供评价证书。
二、 参与评价条件和范围
(一)申报单位应为中国公路学会单位会员;
(二)服务区管理公司:专业从事高速公路服务区运营管理的公司(或相应机构);
(三)服务区品牌:高速公路运营管理单位或服务区管理公司依托服务区创建的服务品牌、零售品牌(含便利店、新零售)、餐饮品牌(含小吃、饮品)、能源与新能源品牌和符合相关要求的引进品牌。
三、 活动组织
(一)评价活动在中国公路学会的领导下,由服务区工作委员会组织实施,成立“高速公路服务区管理公司和服务区品牌”评价活动工作办公室(简称“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服务区工作委员会秘书处,负责制定评价办法、组织活动和监督管理等相关工作。
(二)成立“高速公路服务区管理公司和服务区品牌”评价工作专家组(简称“专家组”),负责项目评价等相关工作。
四、 评价程序
(一)自愿申报。申报单位按要求填写“高速公路服务区管理公司综合实力评价申报表”和“高速公路服务区品牌影响力评价申报表”(见附件),于2026年8月12日前提交办公室。
(二)形式审核。办公室负责材料形式审核。
(三)复核确认。专家组对申报单位材料进行复审,随机赴申报单位进行实地核查,并确认符合要求的公司和品牌。
(四)专业评价。召开评价会,符合要求的公司和品牌参与线上或线下评价,依照程序形成专家意见,确定结果。
(五)结果公示。进行结果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报中国公路学会审核。
五、 其他事宜
(一)企业自愿参加评价活动;
(二)本次评价活动不收取任何费用;
(三)提交申报资料的单位,视为已确认并遵守本评价活动的各项规定要求,资料概不退回。
六、 联系方式
联系人:服务区工作委员会 胡秦婷 18301606271
王超 13581979063
邮 箱:fwqgzwyh@163.com
地 址:北京市朝阳区安华路17号院1号楼
邮 编:100011
附件:
1.高速公路服务区管理公司综合实力评价管理办法
2.高速公路服务区管理公司综合实力评价标准
3.高速公路服务区管理公司综合实力评价申报表
4.高速公路服务区品牌影响力评价管理办法
5.高速公路服务区品牌影响力评价标准(自有品牌)
6.高速公路服务区品牌影响力评价标准(引进品牌)
7.高速公路服务区品牌影响力评价申报表(自有品牌)
8.高速公路服务区品牌影响力评价 申报表(引进品牌)
中国公路学会服务区工作委员会
2026年7月3日
中公服区字【2026】1号 关于开展第七届(2026)“高速公路服务区管理公司综合实力评价”和 “服务区品牌影响力评价”活动的通知 (1).pdf
附件5 高速公路服务区品牌影响力评价评价标准(自有品牌).pdf
附件6 高速公路服务区品牌影响力评价评价标准(引进品牌).pdf
附件7 高速公路服务区品牌影响力评价申报表(自有品牌).doc
附件8 高速公路服务区品牌影响力评价申报表(引进品牌).doc
